杨幂维权行动:肖像权与名誉权的坚决守护
最近,有关杨幂维权行动的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她的坚决,让我们看到了公众人物维护自身权益的坚定决心。具体案例深入剖析,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
福建泉州某贸易有限公司(也有说法为泉州童龄纺贸易有限公司)在未经杨幂许可的情况下,在其淘宝店铺中使用了杨幂的肖像图片进行广告宣传。据数据统计,该公司竟使用了高达113张肖像图片,涉及333次,链接到28条商品。法院的判决明确要求该公司向杨幂赔礼道歉,并在其淘宝店铺首页显著位置发布致歉声明,至少保留48小时,同时赔偿杨幂经济损失18000元及取证费470元。遗憾的是,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并未履行致歉义务,因此杨幂不得不申请了强制执行。
而在另一案例中,被告陈某某在微博平台上发布的文字内容并附上杨幂的肖像照片,存在明显的贬低和丑化行为,严重侵犯了杨幂的人格尊严。法院对此作出了公正判决,要求陈某某公开道歉并赔偿杨幂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同样地,陈某某也未能履行致歉义务,杨幂再次申请了强制执行。
这些案例不仅揭示了公众人物维护自身肖像权和名誉权的必要性,更是对其他商家和网民敲响了警钟。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每一个网民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杨幂的维权行动无疑为其他受到类似侵权行为的公众人物树立了榜样,也警示了那些试图侵犯他人权益的不法分子。对于侵权行为,我们应持零容忍态度,坚决维护一个公平、正义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