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宝和微信个人收款码的限制调整
近期,中国发布了一项重要的通知——《中国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针对支付宝和微信等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提出了新的规定。这项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
具体来说,对于有显著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相关支付平台不得再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相关的收款服务。这意味着,个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不能再依赖个人收款条码进行收款。为了合规经营,这些个人应该积极申请特约商户收款条码。这一改变旨在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防范风险。
通知还明确规定,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也不能用于远程非面对面的收款。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非法出售、出租或借用于线上充值通道等违法活动。这一规定将有助于打击各种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广大消费者和小微商户来说,这一规定虽然会带来一些调整,但并不意味他们将无法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支付和收款。小微商户只需向收款服务机构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即可满足经营收款的需求。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一规定对他们的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不会产生影响。相反,通过规范市场秩序,可以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支付安全和权益。
这一规定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规范支付市场,防范风险,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我们期待市场各方能够积极响应,共同维护一个健康、有序的支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