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版个人果树园承包合同,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
1、个人果树园承包合同需要写订立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2、需要写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的合同内容,包括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承包期限、承包费、交费时间等。3、还需要双方签名、写上联系电话等。
果树园承包合同1
发包方(出租)方_________ 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社员(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的承包(租赁)方案,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租赁)果园的面积及位置
甲方将集体所有的_____亩果园发包(出租)给乙方承包(租赁)经营。果园的四至界限为东至___南至___西至__ 北至____。
二、经营方式(集体、合伙、个人承包或租赁)
三、承包(租赁)期限
承包(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四、承包费(租金)数额、交款日期、交款方式
(一)承包费(租金)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承包费(租金)交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费(租金)交款方式 。
五、资产的处置
(一)经评估(清查),承包(租赁)果园中现有果树等资产总价值_____元。其中归甲方所有提供乙方使用的资产____元,出售给乙方归乙方所有的资产______元(详见《现有资产价值及相权属明细表》)。
双方对以上资产评估(清查)结果予以认可。
(二)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要负责保值增值。承包(租赁)期满后,对实有资产要进行评估作价。其增值部分,由甲方投资形成的,归甲方所有;由乙方投资形成的,归乙方所有,其中经甲方同意形成的不动产部分由甲方出资购买。如资产减值,乙方负责补足差价款,但
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承包(租赁)的果园和乙方使用的其他集体财产拥有所有权。
(二)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纠正制止权。
(三)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果树的更新砍伐手续。
(四)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水源、电源、及其它配套设施费用由_____负担。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承包(租赁)果园和甲方提供其他资产的使用权。
(二)享有承包(租赁)经营果园的经营权、管理权、收益权。
(三)对承包(租赁)经营的果园经甲方同意可转包或转租。
(四)必须加强果园的管理,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按技术要求管理果树,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对甲方提供的其他资产负责保养和维修。
(五)按时交付承包款(租金)和各种税款。
(六)承包(租赁)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七)承包(租赁)期内,果树行间允许种植不影响果树生长的农作物,不允许种植高杆作物。对老龄果树更新、砍伐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八、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乙方不按期交纳承包款(租金),每天按所欠承包款(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九、双方协议的其他事项
(一)如遇国家占地,占地费归甲方,地上物补偿费归所有权者。
(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本合同允许变更或解除。
(四)承包(租)期满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果树及财产乙方应如数归还,乙方自置的其它财产由乙方自行处理,否则无偿归甲方。
(五)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办法,经社员代表会讨论通过后,适当减免上交的租金。
十、本在履行中,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时,须持本文书在一个月以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征得鉴证机关同意,方可变更或解除。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并报经鉴证机关同意,可增加新的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不得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区镇鉴证机关各一份。
发包方签字(公章) 承(租)包方(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果树园承包合同2
甲方姓名 ,身份证
乙方姓名 ,身份证
第一条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 的果园 亩承包给乙方,土地所有权归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阳历)止。
第三条承包费数额、交款日期、交款方式
(一)承包费数额每亩 元,共 亩,计 元。
(二)承包费交款日期
(三)承包费交款方式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承包果园的土地使用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3、在承包期间,如果此果园被征用,甲方拥有该果园的征地款及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款,若此时果树正在盛果期,甲方将给予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
4、在承包期内,如遇征用此块土地,征地款及地上附着物赔偿款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买卖、转租、转让果园,否则甲方收回果园,乙方无条件执行。
2、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若想终止合同关系,须提前半年通知对方,并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解除合同。
第七条其它
法律责任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协议附表说明。补充规定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果树园承包合同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 保亭苗木基地(新星农场三分场一队约330亩)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承包果园名称及座落
果园名称 保亭苗木基地 ; 果园地点__海南省国营新星农场三分场一队____ , 具体位置详见海南天琦测绘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所测天禾裕宗地图, 土地面积约为_330_亩的土地转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自20_ 年 元 月 16日至2033 年 12 月 23日。
三、承包土地用途种植养殖业的生产经营。
四、履约保证金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 日内向甲方支付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无偿退还乙方。
五、承包价格
1.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年交纳, 第一年为试经营过渡期,如承包方在第1年试经营过渡期间退出承包,发包方有权利收回该项履约金。
2. 签订承包合同,开始试经营,在1周之内支付第一年第一笔承包金壹拾﹙10﹚万元,第二笔承包金壹拾﹙10﹚万元,于 20_ 年 3 月 31 日之前支付完毕。一年试经营过渡期满后,每年承包金在当年_3月_31_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
3.承包金按每5年递增10%的比例计算。分阶段计算如下
即(1)20_ 年 1 月16 日至 20_ 年 1 月 15 日,5年的承包金每年为贰拾﹙20﹚万元, 5年合计壹佰﹙100﹚万元;
(2)20_ 年 1 月 16 日至 20_ 年 1 月 15 日,5年的承包
金每年为贰拾贰﹙22﹚万元,5年合计壹佰壹拾﹙110﹚万元;
(3)20_ 年 1 月 16 日至 20_ 年 1 月 15 日,5年的承包
金每年为贰拾肆奌贰﹙24.2﹚万元,5年合计壹佰贰拾壹﹙121﹚万元;
(4)20_年1月16日至 2032 年 1月15日,5年的承包金每
年为贰拾陆点陆贰﹙26.62﹚万元,5年合计壹佰叁拾叁点壹﹙133.1﹚万元;
(5)2032年1月16日至2033年12月15日,2年的承包金每年
为贰拾玖点贰捌﹙29.28﹚万元,2年合计伍拾捌点伍陆肆﹙58.56﹚万元;
共计承包金额为人民币伍佰贰拾贰点陆陆﹙522.66﹚万元。
该承包金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地租、税费等各项费用。
六、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甲方同意将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及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无偿转让给乙方。期满后地面上原来的基础设施房屋、水井、鱼塘、槟榔苗、荔枝、龙眼等资产归还公司,如乙方续包,即按市场的价格优先。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自己发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在乙方承包后,任何第三方不得在承包期内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2、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金按每5年递增10%的比例计算。
5、乙方在果园的经营期间,如需甲方出面协助的有关事宜,甲方不得推却,应给予协助办理;承包期满,甲方协助对果园承包的续租事宜和手续的办理;
6、甲方与土地所有权人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如林木即按现有地面上的谁投资种植,即补偿谁;但前提是按我司现有地面上的林木不能改变,如有更换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清点后才许可,否则补偿是有理讲不清的。)投资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承包金,甲乙双方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按甲乙双方的林木受害的情况补偿;
5、按合同约定的土地承包价格和支付方式交纳承包费。
八、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乙方对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否则无效;
2.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3.土地流转后的土地承包费、承包费缴纳时限、方式,仍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九、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签订之前涉及到所承包土地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在承包过程中涉及的所承包土地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征地补偿及承包金变更
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发包的土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作物及附着物的补偿应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分配。(如我司的基础设施房屋、水井、鱼塘、槟榔苗、荔枝、龙眼等这些都是我司的资产,乙方无权享受。)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包土地的承包金按减少的面积以比例减少。
十一、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按年限的长短已付承包金总额的10%;
2、承包期间内,应有甲方协助办理的事宜,甲方不给予支持和协助,造成乙方的经营损失,甲方将承担损失的责任;
3、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乙方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甲方如违反合同约定应赔偿数额为乙方在所承包土地上的所有投入。
十二、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保亭县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发包方)
甲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承包方)
甲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