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业务是什么意思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托收业务指的是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或者商业单据以便于取得承兑或付款,或凭承兑或者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的业务活动。
托收属于一种商业信用,银行在办理托收业务时,既没有检查货运单据正确与否或者是否完整的义务,也没有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责任。
托收通常涉及四个主要当事人,即委托人、付款人、托收行与代收行。
①委托人即委托银行办理托收业务的一方。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出口人开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进口人(即债务人)收款。
②付款人即银行根据托收指示书的指示提示单据的对象。托收业务中的付款人,也就是商务合同中的买方或者债务人。
③托收行也叫寄单行,指的是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托收的银行,一般是出口人所在地的银行。
④代收行指的是接受托收行委托,向付款人收款的银行,一般是托收行在付款人所在地的联行或者代理行。
,根据托收时是否向银行提交货运单据,可以分为光票托收与跟单托收两种。
1、光票托收
托收时若汇票不附有任何货运单据,而只附有“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付清单等),称为光票托收。这种结算方式一般是用于贸易的从属费用、货款尾数、佣金、样品费的结算与非贸易结算等。
2、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一般有两种情形分别是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与不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
说明在国际贸易中所说的托收大多是指前面一种情况。